小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刊
第 5期
小金县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21年4月13日
我为群众办实事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教育整顿取得实效,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小金县美兴镇城关第二小学食堂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生产食品,存在危害学校师生身体健康隐患。为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1年4月6日,我院依法向小金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对小金县美兴镇第二小学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形进行处置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小金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美兴镇第二小学食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生产食品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力度,加强与小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两部门的协作,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及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切实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报: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小金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