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6年11月22日
在小金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小金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禄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三、四、五、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要求,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严格规范执法,严明作风纪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使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小金经济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全面服务脱贫攻坚 立足检察职能对脱贫攻坚工作主管部门、挂点村等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全县脱贫攻坚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制定了《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从打击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开展监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等十个方面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服务。为县乡村三级干部、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等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8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法规咨询62人次,开展专题预防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7份,多次获得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和批示。
营造健康经济环境 认真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联席会议11次,开展业务培训,健全工作机制。走访行政执法部门32次,查阅行政处罚案件463件,定期检查成员单位对“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登录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和执法资源的合理使用。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网上预约查询窗口,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次。将发生在我县的行贿犯罪案件全部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提供服务,坚决杜绝“不良记录者”进入招投标市场,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深化检察服务措施 制定并落实好《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直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一是做好“双联”帮扶。多次深入帮扶乡对其经济发展、扶贫项目、路桥建设等方面开展调研服务,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协调项目资金441.91万元,解决扶贫帮困、抗洪救灾资金5.1万元,以及办公电脑、打印机、相机、雨衣、防寒服等办公、应急物资。安排干警走村入户“访贫问苦”,进行结对帮扶。二是服务群众联系社区。组织全体党员到新街社区进行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登记,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和“党员义工日”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全体干警为贫困学生、地震灾区抗洪救灾等捐款3.7万元,进一步密切检民关系,提升小金检察形象。
二、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助推法治小金建设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促进社会和谐。2012年以来,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2件12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8件116人;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83件272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79件268人。
努力确保案件质量 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受理到诉讼终结实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证据审查工作,对不捕、不诉案件主动邀请案件承办人、当事人、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分析案情,释法说理,加强交流与协作,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五年来我院所办案件无错捕漏捕、错诉漏诉,无超期限办案,所诉案件审判机关均作有罪判决,案件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 始终坚持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活动和各个办案环节,尽可能的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2012年以来,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5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作不起诉处理4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罪,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判处7件11人,既遵循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又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和谐主题。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治措施,详细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确保检察环节不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预防青少年犯罪”系列活动,与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异地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拍摄反映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微电影《青春有悔》,努力号召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真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63件次,从源头防范减少执法风险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争取救助金2.7万元。结合检务公开在普法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增强人民群众学法、守法、敬法、用法意识。
三、突出重点、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坚持把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的行业领域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作为查办重点,2012年以来,我院主办职务犯罪案件19件25人,移送审查起诉后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追逃1人,扩大了职务犯罪查办工作成果。协办案件28件31人,参与查办案件干警达36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52.71万元,介入重大事件、事故调查11件,创历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之最。其中2012年查办的县教育局局长兰某受贿案,2013年查办的“1.11”林业系统职务犯罪案,2014年查办的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系列案,2015年查办的全州教育、社保、畜牧系统系列案,以及2016年查办的州交通局局长陈某受贿案、县国土资源局贪污系列窝案,均引起了深远的社会反响。通过查办案件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保障了各项富民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
推进执法规范建设 成立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的规定》,建立电话、互联网、来信和来访举报统一管理平台,实现全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分级评估、重点督办。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特点和规律,提高案件侦查水平,对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坚决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积极发挥司法警察在保障办案秩序和安全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的有机统一。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结合检察职能开展个案预防,针对管理和制度漏洞,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7份,配合制定整改措施31项,以案析理上法制课14次。对四姑娘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景区电网工程、数字中心、神沟九寨红现代观光走廊一期工程四大建设项目开展同步跟踪预防,帮助项目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措施。扎实开展系统预防,与县农村信用联社、小金川水电开发公司等建立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为卫计系统、税务系统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会签了《关于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如何有效构筑预防体系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以“举报宣传周”为抓手,开展预防警示教育12次,开展集中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34次。促进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达到社会预防的目的。
四、履行职能、强化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院不断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进一步完善引导侦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1件次,深入案发现场进行监督,引导收集、固定、保全证据。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发出继续侦查意见书16次,依法追捕2人,纠正漏诉1人,纠正森林公安立案管辖权案件1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5件,与相关部门召开联系会议19次,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5次,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 坚持每月16个工作日驻所检察制度和节假日安全巡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5份,巩固“零”超期羁押成果。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次,接受在押人员约见31次,确保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准确掌握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开展检察监督活动8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2份,对4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和2名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的罪犯,建议决定机关对其收监执行,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五年来受理民事申诉案件31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建议提请抗诉1件,民事申诉案件1件,督促起诉、支持起诉22件,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件,纠正诉讼违法行为案件1件,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1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五、重视教育、提升素质,着力提升检察形象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立院之本,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五年来,我院获得省级集体表彰2项,个人表彰8项,获得州、县及部门表彰46项。三次荣获全县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连续三年荣获全州检察机关目标考评一等奖,被上级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院领导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法律、纪律、制度面前不搞特殊化。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先后按步骤、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了“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体现检察职业特点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弘扬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激励干警奋发有为,全院干警的群众观念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将素质兴检融入检察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契机、以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为核心,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及省、州、县各类培训147人次,视频培训58期,切实增强干警业务素质和技能。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建立健全问事、问人、问责“三项制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以对违法违纪“零容忍”的态度,继续保持小金检察干警连续多年“零违纪”的记录。
六、接受监督、主动回应,着力推进阳光检务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及时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我院2012年以来的刑事检察、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切实加以整改。认真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事项,研究、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
主动拓宽外部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寄送《检察日报》;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活动,邀请各界人士视察观摩;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网络媒体信息手段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大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为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更为直观的窗口和途径。
不断加强自身监督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事项党组讨论决策,重大复杂案件、不诉不捕案件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度。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加快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形成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规范化体系。严格执行在专案组设立临时党小组、执法办案监督员, “七种情形”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等制度,有力保障了办案质量和执法行为的廉洁性。建立各类人员岗位规范,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职责,确保检察工作有章可循、科学运行。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历程,我院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加强,在破解难题中前进,在锐意改革中发展,业务工作整体推进,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执法形象明显改善。这些都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也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对公平正义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全面和充分;二是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能力不强,办案观念有待更新,办案技能、技巧有待提高;三是队伍整体素质及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以克服,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至关重要、大有作为的“新五年”,也是我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我院要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构建“法治小金、美丽小金、幸福小金”的目标任务,牢记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肩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我县“十三五”时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小金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在履行职责中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把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具体化,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要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型案件,依法惩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支持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
二、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责任。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健全完善轻微刑事犯罪诉前和解办理机制和未成年人犯罪妥善处理机制。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源头治理,把法律监督职能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减少犯罪、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评估预警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而努力。
三、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宗旨。要把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加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持检察工作的群众性,不断改进执法作风,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实现与群众的良性互动。使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更加符合群众愿望和需求。
四、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中心。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不断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促进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推动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进一步加强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办案力度与办案效果等关系,促进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
五、坚持把强基固本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能力素质、锤炼品德意志、确保公正廉洁。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营造学习文化、崇尚文化的浓厚氛围;以司法体制改革为龙头,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快复合型、专家型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能;扎实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深化科技强检工作,建设“智慧型”检察院。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夯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传播检察“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
各位代表,在全县上下全面开启“十三五”发展新征程,集中打响脱贫攻坚新战役的关键时刻,检察机关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们决心在县委、上级院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本次大会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小金阔步迈向全面小康新目标而努力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法律监督: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包括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指对轻微犯罪或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检察机关在侦查、起诉中改变过去有罪即捕、构罪即诉的做法,而是采取和缓的手段,对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于非对抗性的刑事犯罪,在依法惩处的同时,应当注重矛盾纠纷的化解和社会关系的修复,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社会矛盾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两法衔接:指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确保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形成打击犯罪合力,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储存,并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控)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
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由行业主管(监控)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国家司法救助: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诉讼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结合查办案件,对有关单位就一定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建议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自我监督、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执行有关法律等方面的内容。
羁押必要性审查:根据修订后刑诉法的规定,对羁押审查的对象主要是已逮捕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且有自首、认罪态度好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同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对其改变强制措施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案件管理:是指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质量管理、统计分析、综合业务考评等管理活动。
举报宣传周:指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一项法制活动。宣传活动将动员群众积极举报,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充足的案源,日期规定为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指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原则,组织研发的融办案、管理、监督、统计于一体的保障全国四级检察院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信息平台。该平台实现了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
检察开放日:是检察机关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主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机关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社区群众等到检察机关参观、听取检察工作情况、座谈交流互动等形式进行,为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更加生动、有效、直观的途径和平台,以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更大的理解和支持。
两微一端:指检察机关的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检察机关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信息、重要司法解释、重要工作成效等信息,它是检察机关借助新媒体推进检务公开方面的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