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3月16日,小金县政协主席李恒春,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德茂担当履职、主动作为,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深入新桥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应工作。
安全生产 检察护航
深入新桥乡一级水电站施工现场,听取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实地查看水电站2号洞弃渣现场、工人工棚住宿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安全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采取行动 迫在眉睫
检查完后,监督检查组一行賡即到新桥乡人民政府召开新桥乡一级水电站建设前安全生产检查专题会。会上,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以及新桥乡人民政府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指出,提出9条具体细致的整改意见,与被检查单位签订排查整改通知书,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限时整改落实到位。
李恒春主席要求全体相关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安全生产意识理念,谨记“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一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高德茂检察长要求:
一是在狠抓问题整改的落实上再用功用力。整改责任单位要做到提前谋划、细致部署,着力抓好安全隐患摸排、梳理和研究工作,树牢安全生产“防重于治”理念,坚持对标对表,有的放矢地落实整改工作。
二是在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络上再用心用情。作为检察机关,我院将架好民营企业与当地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增进感情,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要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始终坚持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支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在生态环境的治理上凝心聚力形成合力。我院将不遗余力在生态环境治理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共同协调配合,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此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为契机,抓好对生态环境的监督,用公益诉讼这把检察利剑,精准发力,依法履职,持续提供不竭的法治动能和筑牢司法屏障。
下一步,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梳理县域内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充分运用监督、服务、预防等检察职能,通过法治宣传、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监督安全生产主体和监管部门依法规范履职,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