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金县“两会期间”,我院派员认真听取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中,收集到“我县崇德乡海坪村有人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大量的生活垃圾已经落入河道中,污染了河流”的意见。
收到意见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德茂同志立即安排部署,指派专门人员于2021年12月28日开展实地调查工作,经查证发现:崇德乡海坪村垃圾池存在垃圾溢出及污染河道的情况,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致使生态环境遭受污染。我院干警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庚即立案,2022年1月4日向小金县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自身监督职责,建议其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对海坪村垃圾池旁及附近河道处存在的大量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治理,采取措施防治出现污染反复,加强对本辖区内生态环境的监管责任;并于两个月内将履行情况回复我院。
下一步,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县政协及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系,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及时反馈意见建议。落实小金县第十二届党代会“生态小金”建设的会议精神,厘清思路、创新举措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为小金高质量新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