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开展以来,小金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对照“五看”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认真查纠整改各项顽瘴痼疾,动真碰硬,有力推进整治任务落地落实,确保教育整顿取得明显实效。现将整治成果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自查自纠情况
先后3轮次开展集中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消除顾虑、检视问题、修正错误。按照“七必谈”要求,采取“个别谈+集体谈”、“一般谈+重点谈”、“教育性谈+警告性谈”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开展3轮全覆盖谈心谈话80人次,个别提醒谈话4人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填报2轮《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并撰写自查报告。梳理“6+2+N”类137条问题,一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又组织专题会议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组织查处情况
深入开展“七查”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举报线索核查。经院教育整顿办与第三检察部梳理核对,无举报线索。
二是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未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保护伞线索以及相关办案人员徇私枉法情形。
三是认真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认真开展“万案大评查”,评查案件均为合格案件;开展“减假暂”案件排查,经排查无相关案件线索。
四是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经清查我院无涉法涉诉案件。
五是认真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公安机关、法院及司法局的专项法律监督,抽查案件165件,评查案件90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已全部回复整改。
六是认真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经过认真排查,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七是积极配合队伍巡查工作。接受县委政法队伍专项巡查,按照专项巡查要求及时整改,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切实将巡查整改转化为工作成效。
专项整治方面
制定《小金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干警自查申报顽瘴痼疾问题26个。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排查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24个,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违规从事经营活动2个,已整改到位;未发现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不存在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况;未查出涉及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监督不到位问题;不存在整治社区矫正监督不到位问题。
成果转化方面
一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出台了9项利民便民措施,并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向2名因案成为事实孤儿的未成年人发放20000.00元救助金;通过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42357元;开展“安全生产月”、“拒绝新型毒品,检察守护明天”、“百姓开放日活动”等活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对近年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梳理;投资近30万元在全县安装部署了10个智慧检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和推动了学校和基层群众普法工作。
二是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建章立制。我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1个(正风肃纪制度8个,能力提升机制4个,执法司法监督4个,其他制度5个):在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告知书》的同时,制定了《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保障机制》;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制定了《关于整治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和从业限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对检察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信息核查工作的实施办法》;针对“减假暂”和社区矫正监督问题,制定了《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小金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不规范行为问责办法》;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制定了《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针对离职人员担任律师等情况,制定了《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退休干警的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