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密切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检察助力维护农民工权益
近日,杨某某找到小金县院检察官蒋康凤,说道:“李某某从2019年来欠他民工工资42357元,多次索要,一直未支付。”小金县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了解详细情况后,本着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成功为杨某某追回工资42357元。
检察官普法
支持起诉,是指针对老年人、妇女、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时,虽有起诉意愿但因客观原因难于或者惧于起诉的,人民检察院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1.请求给付劳动报酬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因工伤事故、雇员受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5.因实施见义勇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6.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7.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8.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低保户请求侵权赔偿的;9.其他确需支持起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