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我县受强降雨天气影响,多处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给当地群众带来了安全隐患和损失。6月29日,为切实履行好帮扶及河长职责,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禄强深入新桥乡实地查看汛情,指导开展防汛工作。
张禄强检察长沿河道指导开展工作中,首先发现新桥河边采砂厂存在盲目施工安全隐患,立即找到砂厂负责人,告诫因为乱挖、乱采,可能发生改变河道、堵塞泄洪通道等安全事故,对其行为进行严厉指责,并就保障河道畅通的重要性进行了讲解,责令立即整改。随后,在被河水冲击路基损毁、垮塌严重近1公里路段,张禄强检察长全程步行查看灾情,了解掌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走访受灾害影响群众,专程到新桥中心小学,提醒务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最后到达乡党委政府所在地,听取了乡党委关于防汛工作的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张禄强检察长在肯定乡党委政府汛期所做工作的同时,针对当前防汛减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乡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务必把防汛减灾工作摆到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及时疏通主干、分支河道及主要排水设施,确保水流能够顺利排畅;二是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村、组、户、人,确保政令畅通,有效应对;三是要密切关注近期雨情、汛情、灾情变化,采取措施全力应对,将防汛、监测、预警、巡查、整改等各项责任和任务明确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具体人员,以保障安全渡过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