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我院提起公诉的吕某等3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在我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高度重视全员上阵,严密组织,认真履职,为公诉人出庭履行职能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精心谋划。庭审前,司法警察大队积极向院党组汇报专案安保计划,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禄强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庭审工作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政治部主任为组长、司法警察参加的安保工作小组。根据公诉人行程,对出庭往返行车线路、庭审期间安全保卫等具体事宜,制定了详细的安保预案,明确了具体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纪律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公诉人出庭安全顺利。
二、密切协同。一方面,司法警察大队主动加强与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的沟通、协调,共同分析安保重点,制定安保措施,进出专用通道,避免公诉人与当事人及其亲属、旁听人员的直接接触,确保公诉人员人身安全和卷宗安全,严防泄密、失密事件发生。
三、认真履职。司法警察大队依据用警申请,按照预案,携带警棍、催泪弹、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械装备,全方位跟进保护公诉人,积极配合法院司法警察对庭审场所进行巡查,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此次公诉人出庭的安全保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