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净化本县民营企业经营环境,肃清本县歪风邪气,维护我县社会秩序。5月21日,我院对吕某某等3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我院高度重视出庭公诉工作,指派领办案件的副检察长罗铸同志及业务骨干蒋康凤等同志组成精干的公诉团队,制作了讯问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等庭审材料。此案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审理。
2013年初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吕某、向某、吕某某纠集在一起,为得到小金嘉镕硅业有限公司运输车辆的管理权和收取管理费之目的,采用堵路、滋扰、纠缠等手段,在企业运输服务行业内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吕某某等人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犯罪事实,有大量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证据均有侦查机关2人以上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取得,且经庭审质证,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可靠,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得出排他的唯一性结论,充分证实了起诉书中所指控各被告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
这是小金县内发生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此案的公开审理,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我院将积极履行公诉职能和审判监督职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民营企业经营环境、促进小金县社会秩序稳定。此案通过直播的方式进行庭审、当庭宣判,以案说法。到目前为止点击次数达到十万多次,直观地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响应了党中央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号召,进一步推进了“法治小金”、“平安小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