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小金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存在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宣传不到位、管理不完善,以致于我县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非法捕杀、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案件多发、频发,国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针对这一情况,我院于4月9日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一是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资源、护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监督督促乡镇护林防火员切实履行职责;二是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引导,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此次向小金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出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旨在切实保护我县县域内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让“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自然美景不只出现在书本中,而是真真切切的出现在我们眼前。因此我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交流协作,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