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机制。近日,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和小金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深入达维镇打滚坡村涉案现场,实地查看涉案人员是否按照《生态补植复绿赔偿协议》进行补植复绿,并对其进行现场教育。
村负责人表示正在按照协议安排村民补种树苗,恢复受损林地。补种现场,检察官一方面叮嘱村负责人要精心管护,确保补种树木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三年后成活率达到80%以上,并表示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检查树苗的成活情况;另一方面告诫村负责人要吸取此次的经验教训,增强自身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向村民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在经过两天的补种后,达到补种面积25.6亩,补种树苗3300余株。
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公益诉讼职能,切实承担起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使命,通过补植、管护、验收等过程,督促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积极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有机结合,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