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小金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8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我单位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决算支出22.2万元,较2017年决算增加1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司法体制改革后我单位在办理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79万元,计2批次共35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决算支出21.41万元,较2017年决算增加7%。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在办理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负责应由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等工作。
2018年我单位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小金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2018年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8年决算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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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7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1.41 |
其中:购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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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费 |
21.41 |